开得愈大,行为的果开的愈小。”这里面的含义众所周知,那就是“要少说空洞无物的大话,应该脚踏实地地去实践,”可谁做到了呢?也许,有的人是做到了,但是还有人没做到。看着自己的花儿越来越大,可果实在无形中不得不变得愈来愈小,不如把花儿变小一些,与所有的“弄分”去到果读后感实中。 冰心,如她的笔名一样,用十分清新,亮丽的手法把她的心情,思想展现在纸上,不论别人如何,我收到的启迪多于一篇很长很长得文章,不免想对冰心说一句:“谢谢你!”
子时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去看她,当她因为难产而死时竟不能见她最后一面却只是默默流泪。 我们能因为这些就憎恨他吗?不,不能,是那个家庭造就了他的顺从,他们虽然因为他受到了伤害,但他也同样受到了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深,他才是最大的牺牲者啊! 二弟觉民,虽然拥有较进步的思想,但意志薄弱,可是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在大哥和三弟的帮助下,终于和自己心爱的人——琴,一个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走读后感到了一起,他可以算作《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人了。 三弟觉慧,思想进步,意志坚定,他最初与婢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她逼得投河自尽,这件事情成了觉慧心中永远的痛,同时也坚定了他反抗封建礼教、封建家庭、封建社会的信心,他离家出走,追求自己的生活,最终走向光明的前途。 《家》通过三个年轻人的爱情故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我痛恨封建社会的残酷现实,也同情那些被封建制度迫害的人们,同时也体会到,只有积极向上,努力奋斗,顺应时代要求的人,才有光明的前途。 这个社会永远都在进步,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它。在途中,它也曾发射出许多水花。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就像序言里所说,生活并不是悲剧,而是一场搏斗,我们为的是去征服它,冲破了生活的囚牢,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
活在充满诚信的社会里,没有担心受骗的惶恐,没有被骗的气愤,人与人之间没有戒备,那该多好啊! 另一篇让我深有感触的是《我有103个孩子》,这篇文章写了一名山区教师在山里教书教了13年,即使他连粮食也没有,即使他和妻子吵架吵得要离婚,即使他每天要背着50斤泉水上山,即使他没有工资,他也不曾改读后感变过他的想法——教孩子们念书。多么伟大的一名教师,最终他获得了“贵州十大杰出青年”的荣誉称号。 就这样,在无数个与《读者》相识的日子里,每一瞬间,那真,那善,那美,在我的心底里升华成了一轮明月、一盏香茗。《读者》它有一种神奇的、潜移默化的力量,只有与《读者》交往久了、深了,才会发现:它会让你懂得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深刻道理。《读者》是一本感人至深的杂志,也是一本能给人深刻教训的杂志,我喜欢它!
真地听着,改着。有的题目,而且是大部分的题她都读后感对了,一有什么和老师说得不一样的地方,她准会拿鲜艳的红笔在卷子上改正过来,还把容易出错的地方记录得一字不落。上课还没一刻钟,卷子上已经“满面江山一片红”了,简直可以做老师的讲课记录了,因为大概老师说的每一句话她都记了,红彤彤的卷子让我好惭愧啊,我偷了那么一点小懒儿,还觉得是占了便宜,可其实是自己的损失。因为她的认真,并不聪明的她学习成绩一直名利前茅。作为学生应该有认真的学习态度,不要因为自己学过了就不认真听讲了,不要因为一次考试成绩较满意就忽视今后的课前预习、课后复习,知识有一个积累的过程,基础不牢固何以建高楼。 当认真成为一种习惯,深入到自己的骨髓,融化进自己的血液,会使你焕发出一种令所有的人,包括自己,都感到害怕的力量。
沥沥的声音,那便是我对家乡的流淌的思念。 秋雨读后感(三) 《秋雨》是选自《张爱玲散文集》中的其中一篇,她细腻的笔风,把普普通通的一场秋雨描绘得那么有细腻。 从这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作者内心的多愁善感。文字中充满了灰色、忧郁,黯然,寥落,唯一萌芽的一束希望之光,仅是那株低矮的无人问津的桂花树。有人说,读她的作品,如同在一架钢琴上读后感(一) 伴着最后一声嘶哑的蝉鸣消失,伴着最后行走,每一步都发出音乐。但她创造了生之和谐,而仍然不能满足于这和谐。她以独特的文字结构---以低微的姿势仰视平淡,以高贵的眼神俯视浮华。成为这个时代最伟大的“超级女生”;成为当今文坛里私下同鲁迅相提并论的唯一女性;成为上个世纪40年代上海那座沦陷区的废墟上绽开的最美的一朵罂粟花;成为这个时代女性一味摹仿的对象。 她文章风格细腻温婉,就其对人物心理的刻划,对文章语言的掌控,暂时内可能无人能超越。作为海归派的先驱,在中国的文学地位是无可替代的!
空中,依旧存在我们熟悉的景象和心境:钢铁水泥的城市丛林,灰暗的小人物的人生,以及,黑洞般存在的地铁。但是这并没有降低读者的阅读障碍——事实上,晦涩几乎已经成为整本书的基调。这种晦涩不但来自于韩松作...... 地铁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你可能会不喜欢这本书。但是不能忽视它的存在。这本书曾经遭到出版社的拒绝,拒绝理由是:阅读门槛太高。但是它最终还是得以出版了。 我们选了最适合它的出版公司,我们选了最适合它的插画作者,我们选了最适合它的编辑,我们倾注了无数的心血和爱。我们这么做的原因是,我们坚持认为,这本书会成为一本有价值的书,一本被记住的......
上有血但并未受伤,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倒地而死的狼,口里还咬着狗身上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而死。 从这篇文章我读懂了:误会往往是人们没有了解真实情况,缺乏理解,缺乏耐心,却乏思考,最终所造成的。同时也告诉我以后再发生矛盾的时候,一定要先把情况了解清楚,要有耐心,要互相理解。 在这篇文章中读后感学到的好词有:忠实,相亲相爱,掌上明珠,清贫,震惊等。好句:“据说早年有一个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相亲相爱,共同享受着婚后的美好时光。”
本书的价值首先在于它的时代意义。美国二战后歌舞升平、一边繁荣,但物质的富裕却常会带来精神上的贫瘠。在大多数人们自满自得的同时,总有一些人不甘堕落红尘不愿坠人流俗,“垮掉的一代”于是应运而生。“垮掉的一代”不是要垮掉,而是恰恰相反,他们想抗争想寻求自我。“寻求,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虽然他们一有借口就横越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即使他们吸毒、大搞同性恋无非也是希望能在与上帝的直接接触中找回自我。“在路上”便是对他们这种生活方式、这种精神状态最佳形容。是的,他们一直在路上,一直在寻找精神家园的路上。他们目光如炬,心胸炽热,风雨不懈,义无反顾,即使疯疯癫癫跌跌撞撞也仍然值得我们这些俗人尊敬。而如今时空转换到了正逢盛世的中国,此书的流行风靡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路上》是时代的、美国的,更是永恒的、普世的。一本书如果能够称得上经典能够不朽,那往往是因为它触及到了我们人类的根本。《在路上》一书正是如此,它不仅仅是一本游记一本自传,更涉及到了人生的一个根本命题——人生的状态,即人是怎样活着的,应该怎样活着。 人生其实就是一段旅程,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行人、过客。“我们在看风景,看风景的人也在看我们。”用《在路上》书中的原话说,“道路就是生活。”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道路,“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 ——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路。 那是一条在任何地方,给任何人走的任何道路。到底在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怎么走呢?”书中的主人公迪安如是问。他走的是一条疯狂冒险的路,虽然一路颠簸流离却是兴高采烈。而我们的路在哪,目的地何方,应该怎么走?这是《在路上》一书迫使我们思考的问题。 从这个层面上讲,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都在寻寻觅觅、停停走走。《在路上》这读后感本书不仅是一个时代的路标,更应是每个人人生的指南。它其实也已经告诉了我们上述问题的答案,即听从内心的召唤,坚定地走自己的路。个人如此,一个国家也应当如此。
所在的这座楼第一层的扶手上。他顿时起了好奇心,想要看看这个热心人的真面目,于是故意没拿。又过了一天,牛仔裤又到了二楼,可仍然没有这个人的踪影。就这样接连过了五天,裤子从一楼上了五楼。年轻人想看看他还会不会送上六楼,于是第六天白天故意请假不上班,守在家门口,等待那人的到来。等到下午,果真来了一个人,是个白发苍苍的老人,脚步还有些颤抖,仔细一看,他竟还是个盲人!他挂好裤子,准备一声不响的走了,年轻人叫住他,问他为什么要为了这破牛仔裤上上下下跑六趟,完全可以敲门问的呀。老人的回答让年轻人怔住了,他是因为不想打扰别人的生活,怕引起对他的反感,他只想默默做一件事,试着让主人领走他的裤子……年轻人的眼已经模糊了,他自己的恶作剧欺骗了一位善良的老人,而他用自己的心确确实实的感受到了这个城市中的爱。这个世界对他来说不再是冷漠的。 读读后感完了,这个故事,我思索了许久,终于有所感悟:不是我们身边没有爱,而是我们自己习惯于封闭自己,与这个世界不是相通的,没有留意到或者恐惧于接受这个城市和这个城市里的人们给我们带来的爱。爱其实充满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角落,只要你稍稍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存在。同时,这篇文章写得和感人,我为这个年轻人不再对这个城市漠然,而用心去体会到了这城市里的爱,也为这个双目失明、默默奉献的老人而感到骄傲,因为他拥有着一颗纯真的爱心,为人着想的热心。是像他一样的人们用心照亮了这个原本没有光亮的城市,让这个城市充满了爱!